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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門生效的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編號
年份
公約
1
1919
限定工業企業中一天工作八小時和一周工作四十八小時公約*
6
1919
在工業中僱用年輕人夜間工作公約*
14
1921
工業企業中實行每周休息公約*
17
1925
工人的意外事故賠償公約*
18
1925
工人的職業疾病賠償公約*
19
1925
本國工人與外國工人關於故賠償的同等待遇公約*
22
1926
海員協議條款公約*
23
1926
海員遣返公約*
26
1928
制訂最低工資確定辦法公約
27
1929
航運的重大包裹標明重量公約*
29
1930
強迫或強制勞動公約
68
1946
船員膳食與餐桌服務公約
69
1949
船上廚師職業資格證書公約
80
1946
一九四六年最後條款修訂公約
81
1947
工商業勞動監察公約
87
1948
結社自由和保護組織權利公約
88
1948
職業介紹設施公約
92
1949
船員住房公約(1949年修訂)
98
1949
組織權利和集體談判權利原則的實施公約
100
1951
對男女工人同等價值的工作付予同等報酬公約
105
1957
廢除強迫勞動公約
106
1957
在商業和辦公室中實行每周休息公約
108
1958
國家海員身份證書公約
111
1958
關於就業和職業歧視的公約
115
1960
保護工人以防電離輻射公約
120
1964
商業和辦事處所衛生公約
122
1964
就業政策公約
138
1973
准予就業最低年齡公約
144
1976
三方協商促進履行國際勞工標准公約
148
1977
保護工人以防工作環境中因空氣污染、噪音及震動引起職業危害公約
150
1978
勞動行政管理:作用、職能及組織公約
155
1981
職業安全和衛生及工作環境公約
167
1988
建築業安全和衛生公約
182
1999
禁止和立即行動消除最惡劣形式的童工勞動公約

附註:*經第80號國際勞工組織公約《一九四六年最後條款修訂公約》修訂後的文本
              


 

國際勞工組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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