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處理程序 (僱員)
- 僱員在工作上遇到勞動權益的問題,可向勞工事務局諮詢,了解就勞動條件及勞動法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 當僱員認為自身權益受損,例如:欠薪、超時工作、週假及強制性假日上班的補償、解僱賠償等,可向勞工事務局反映。
- 勞工事務局接獲僱員親臨投訴後,會立案調查,以核實勞資雙方的勞動權益。
- 勞資糾紛個案的處理過程,主要如下:
- 調查人員會初步了解勞資糾紛的事項;
- 嘗試協調勞資雙方解決勞資糾紛;
- 向勞資雙方蒐集資料文件等證據、要求雙方或證人錄取筆錄;
- 對個案調查資料進行分析,並按法律規定處理:
- 倘僱主存在違法行為:
- 屬輕微違反,向僱主發出筆錄,要求僱主在指定期限內繳付所欠僱員的款項。
- 如僱主已繳付有關款項,會通知僱員領取。
- 如沒有繳付,有關個案會送交法院處理及通知僱員。
- 屬行政違法,向僱主發出指控通知;倘期限內不更正,向僱主發出處罰通知。如不繳納罰款,會送交財政局作強制徵收。
- 屬輕微違反,向僱主發出筆錄,要求僱主在指定期限內繳付所欠僱員的款項。
- 倘僱主不存在違法情況
- 個案會作存檔處理,但不妨礙僱員有新證據時,要求勞工事務局重新調查。
- 倘僱主存在違法行為:
- 親臨諮詢和投訴:
-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9:00-13:00,14:30-19:30。勞工事務局一樓。
- 具備立案條件,會即時提供投訴回條,當中載有個案編號、事項、個案調查人員姓名和聯絡方式。
- 個案處理過程,可聯絡個案調查人員以了解個案的進度和情況。
- 本地僱員如需找新工作,可同時提供就業配對和轉介、提供職業培訓資訊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