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處理程序 (僱主)
- 勞工事務局接獲僱員反映自身權益受損,要求協助時,會立案調查,以核實勞資雙方的勞動權益。
- 勞資糾紛個案的處理過程,主要如下:
- 調查人員會初步了解勞資糾紛的事項;
- 嘗試協調勞資雙方解決勞資糾紛;
- 向勞資雙方蒐集資料文件等證據、要求雙方或證人錄取筆錄;
- 對個案調查資料進行分析,並按法律規定處理:
- 倘僱主存在違法行為:
- 屬輕微違反,向僱主發出筆錄,要求僱主在指定期限內繳付所欠僱員的款項。
- 筆錄會附有僱主須向僱員支付款項的計算表、法定的罰金。
- 僱主在指定期限內繳付款項,獲免除罰金(累犯除外)。
- 如沒有繳付,個案會送交法院處理。
- 屬行政違法,分以下程序:
- 先向僱主發出指控通知:
- 期限內,僱主可提出辯護或更正違法行為(累犯除外)。
- 如違法行為已更正,或證明沒有發生,個案存檔。
- 無更正或無證明,再向僱主發出處罰通知,並附有罰款金額:
- 期限內,僱主已更正及繳付罰款,個案存檔。
- 如無繳付罰款,會送交財政局作強制徵收。
- 先向僱主發出指控通知:
- 屬輕微違反,向僱主發出筆錄,要求僱主在指定期限內繳付所欠僱員的款項。
- 倘僱主不存在違法情況
- 個案會作存檔處理。但不妨礙僱員有新證據時,要求勞工事務局重新調查。
- 倘僱主存在違法行為:
與我們聯絡:
- 個案處理過程,可聯絡個案調查人員以了解個案的進度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