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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糾紛處理程序 (僱主)

  • 勞工事務局接獲僱員反映自身權益受損,要求協助時,會立案調查,以核實勞資雙方的勞動權益。
  • 勞資糾紛個案的處理過程,主要如下:
    • 調查人員會初步了解勞資糾紛的事項;
    • 嘗試協調勞資雙方解決勞資糾紛;
    • 向勞資雙方蒐集資料文件等證據、要求雙方或證人錄取筆錄;
    • 對個案調查資料進行分析,並按法律規定處理:
      • 倘僱主存在違法行為:
        • 屬輕微違反,向僱主發出筆錄,要求僱主在指定期限內繳付所欠僱員的款項。
          • 筆錄會附有僱主須向僱員支付款項的計算表、法定的罰金。
          • 僱主在指定期限內繳付款項,獲免除罰金(累犯除外)。
          • 如沒有繳付,個案會送交法院處理。
        • 屬行政違法,分以下程序:
          1. 先向僱主發出指控通知:
            • 期限內,僱主可提出辯護或更正違法行為(累犯除外)。
            • 如違法行為已更正,或證明沒有發生,個案存檔。
          2. 無更正或無證明,再向僱主發出處罰通知,並附有罰款金額:
            • 期限內,僱主已更正及繳付罰款,個案存檔。
            • 如無繳付罰款,會送交財政局作強制徵收。
      • 倘僱主不存在違法情況
        • 個案會作存檔處理。但不妨礙僱員有新證據時,要求勞工事務局重新調查。
與我們聯絡:
  • 個案處理過程,可聯絡個案調查人員以了解個案的進度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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