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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行單位:勞工事務局 - 勞動監察廳

市民如確實獲悉有非法工作情況,可透過下列途徑聯絡相關部門: 
1. 治安警察局
電話: 2857 3333 報案中心;
2. 勞工事務局
電話: 2833 8808 (辦公時間有專人接聽,非辦公時間設有電話錄音服務)或
傳真: 2855 0477 ;
3. 海關
電話: 2855 9944 。
 
《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罰款額
違規人員 違規項目 罰款額(澳門元)
澳門的自然人或法人 違反例外情況的限制及條件 每一僱員罰款2萬至5萬元
非居民 自僱形式工作 罰款2萬至5萬元,另被禁止2年內在本澳提供勞務活動。
違反例外情況的限制及條件 罰款5千至2萬元
《聘用外地僱員法》罰款額
違規人員 違規項目 罰款額(澳門元)
僱主 持有外地僱員之聘用許可,但聘用非獲許可聘用的外地僱員 每一僱員罰款1萬至2萬元,另被全部或部分廢止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及剝奪申請新聘用許可,為期6個月至2年。
不持有外地僱員之聘用許可,但聘用非獲許可聘用的外地僱員 每一僱員罰款1萬至2萬元,另被剝奪申請新聘用許可,為期6個月至2年。
外地僱員在非指定地點工作 每一僱員罰款5千至1萬元,另被全部或部分廢止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及剝奪申請新聘用許可,為期6個月至2年。
外地僱員從事非許可的職業 每一僱員罰款5千至1萬元,另被全部或部分廢止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及剝奪申請新聘用許可,為期6個月至2年。
非居民 黑工 罰款5千至1萬元
過界工作 罰款5千至1萬元
2016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版權所有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    電話:(853) 2856 4109    傳真:(853) 2855 0477    電郵:dsalinfo@dsal.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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