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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支付产假报酬的补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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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1. 劳工事务局先进广场办事处(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大厦)
  2. 劳工事务局金龙中心办事处(澳门冼星海大马路105号金龙中心3楼)
  3. 劳工事务局职业培训中心(澳门关闸马路太平工业大厦第一期地下)
所需文件:
  1. 申请表 (表格pdf  /  (填写範本pdf)
  2. 申请人或其合法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3. 相关女性雇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4. 财政局发出的无欠债证明书及为雇员办理财政局的职业税登记证明(申请人可选择同意由劳工事务局向财政局直接查阅相关资料)
  5. 雇主已向雇员支付产假报酬的证明副本
  6. 雇员产假开始前3个月的粮单副本
  7. (如适用)属劳动关系已终止的情况,须提交劳动关系终止的证明文件副本
申请期限:
  1. 雇主依法於2024年10月28日前完成支付全部产假报酬,於2025年1月27日前申请。
  2. 雇主依法於2024年10月29日或之后完成支付全部产假报酬,雇员分娩之日起150日内申请。
2016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版权所有
地址: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大厦    电话:(853) 2856 4109    传真:(853) 2855 0477    电邮:dsalinfo@dsal.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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