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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2020号法律《修改第7/2008号法律〈劳动关系法〉》(於2020年5月26日正式生效)
 
事项 修订内容简介
1. 侍产假 男士侍产假5个工作日
2. 产假及报酬补贴
3. 周假与强制性假日重叠须补休 重叠当日按强制性假日处理,雇主须在30日内安排雇员享受周假
4. 强制性假日工作后的补休 强制性假日提供工作后,延长至3个月内享受补休
5. 假日工作后的补偿 於周假或强制性假日工作后,可选择以“两假”补偿如下:
被安排於周假工作 於强制性假日工作
1. 当日报酬
2. 一日补休 + 一日基本报酬
两日补休
1. 当日报酬
2. 一日补休 + 一日基本报酬

两日基本报酬

两日补休
6. 按比例计算补偿 於周假或强制性假日工作时,雇员自身原因仅完成部分工作时间,按比例计算补偿
7. 解雇赔偿月基本报酬最高金额 用以计算解雇赔偿的月基本报酬最高金额调升至21,000澳门元
(注:根据2024年12月27日生效的第23/2024号法律《修改第7/2008号法律〈劳动关系法〉》的规定,用於计算解雇赔偿的月基本报酬最高金额已调升至2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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