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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僱主不以合理理由解僱或僱員以合理理由辭職

根據《勞動關係法》第70條
 
賠償金額

i

 
0
澳門元
 
每月報酬: 澳門元
 
 
 
開始工作日期:
最後工作日期:
計算說明:

用於計算的月薪上限為21000澳門元;無論年資多長,最高賠償金是離職當月月薪的12倍;即最高解僱賠償為25.2萬澳門元(月薪21000澳門元X12倍)。

   

本計算預設試用期為90日,未超過試用期不享有解僱賠償。




計算結果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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