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单位:劳工事务局 - 劳动监察厅

市民如确实获悉有非法工作情况,可透过下列途径联络相关部门: 
1. 治安警察局
电话: 2857 3333 报案中心;
2. 劳工事务局
电话: 2833 8808 (办公时间有专人接听,非办公时间设有电话录音服务)或
传真: 2855 0477 ;
3. 海关
电话: 2855 9944 。
 
《禁止非法工作规章》罚款额
违规人员 违规项目 罚款额(澳门元)
澳门的自然人或法人 违反例外情况的限制及条件 每一雇员罚款2万至5万元
非居民 自雇形式工作 罚款2万至5万元,另被禁止2年内在本澳提供劳务活动。
违反例外情况的限制及条件 罚款5千至2万元
《聘用外地雇员法》罚款额
违规人员 违规项目 罚款额(澳门元)
雇主 持有外地雇员之聘用许可,但聘用非获许可聘用的外地雇员 每一雇员罚款1万至2万元,另被全部或部分废止聘用外地雇员许可及剥夺申请新聘用许可,为期6个月至2年。
不持有外地雇员之聘用许可,但聘用非获许可聘用的外地雇员 每一雇员罚款1万至2万元,另被剥夺申请新聘用许可,为期6个月至2年。
外地雇员在非指定地点工作 每一雇员罚款5千至1万元,另被全部或部分废止聘用外地雇员许可及剥夺申请新聘用许可,为期6个月至2年。
外地雇员从事非许可的职业 每一雇员罚款5千至1万元,另被全部或部分废止聘用外地雇员许可及剥夺申请新聘用许可,为期6个月至2年。
非居民 黑工 罚款5千至1万元
过界工作 罚款5千至1万元
2016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版权所有
地址: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大厦    电话:(853) 2856 4109    传真:(853) 2855 0477    电邮:dsalinfo@dsal.gov.mo
 

使用者浏览及使用本网站各项服务,即表示已知悉并同意"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及"使用条款及免责声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