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理理由終止工作關係-僱主合理理由篇

強哥: 陳仔,你又遲到,經常遲到不但影響工作,而且可能會被僱主以合理理由解僱你。
陳仔: 遲到都構成合理解僱嗎?
強哥: 當然可以!當僱員犯錯且嚴重到不能維持工作關係或令公司有嚴重損失,都可以成為合理解僱的理由。例如經
  遲到、早退或不合理缺勤;無合理理由而不服從上司的命令等等!如果僱員做出具傷害性或違法的行為就更不用說!
陳仔: 原來影響這麼大!我以後會注意,謝謝你的提醒!強哥,如果僱主以合理理由解僱,會有解僱賠償嗎?
強哥: 當僱主以合理理由解僱,僱員是沒有解僱賠償的!僱主認為僱員的過錯不能夠繼續聘用要合理解僱時,僱主要
  知道有關合理理由之日起計30日內,以書面方式作出解僱通知,另外要簡述解僱的原因。

(上述規定適用於本地僱員及外地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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