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特區政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就業市場的影響,擴大對居民、僱員及企業的援助,推出帶津培訓計劃,並藉著津貼發放,紓緩受疫情影響人士的經濟壓力。“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為在職的澳門居民而設,鼓勵人員於正常工作時間或無薪假期間參與課程,藉此提升人員的就業競爭力以及企業的發展潛力,此外,符合條件的自由職業者本人亦可參加計劃。
計劃對象
(1) 合資格商號經營者的僱員
(2) 合資格自由職業者本人或其僱員
可參與計劃次數
(1) 符合資格的澳門居民可參與培訓計劃三次
(2) 曾經參加同一年度開辦之“漁民休漁期培訓計劃”者,不得參加培訓計劃
甄選方式
(1) 參加計劃次數較少者,獲優先安排
(2) 對所有報讀申請進行電腦抽籤,隨後結合抽籤次序、優先條件及因應課程學額對報讀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及面試,通過面試者將按序安排入學
所需文件
(1)商號經營者:“財政局營業稅納稅人編號”或“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編號”、納稅人名下任一商號的檔案編號及推薦僱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資料
(2)自由職業者: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
(3)不獲僱主推薦的無薪假僱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及僱主名稱
勞工事務局將要求申請人於指定期間內提交以下文件及認為屬必需的其他證明文件:
- (1)提交由僱主、僱員簽署的申請確認書,僱主或其代理人及僱員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副本;(由商號經營者或自由職業者推薦僱員入讀課程適用)
- (2)提交由自由職業者簽署的申請確認書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副本。(自由職業者適用)
- (3)提交由僱員簽署的載明不獲推薦參加該計劃的申請確認書,以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副本(不獲僱主推薦的無薪假僱員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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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擬再次申請參加同一帶津培訓計劃者,須在確定未能完成前次的培訓課程或已獲發放前次培訓課程的津貼後,方可提出申請。
計劃推行及招生期
計劃將於2023年持續進行,招生期如下:
・2023年1月:1月16日至20日
・2023年2月:2月13日至17日
・2023年3月:3月13日至17日
・2023年4月:4月17日至21日
・2023年5月:5月15日至19日
・2023年6月:6月12日至16日
註:有關招生期以每月實際公佈為準,2023年下半年招生期待定
左圖:帶津培訓計劃報名情況
中圖:通用技能職業英語
課程學員進行語言練習
右圖:IT實用技能課程(網絡基礎設置)
導師向學員講解常用網絡連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