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 | 媽咪! 我又有問題要請教你了! 公司聘請我時沒有講明試用期的日數,咁我的試用期點計? |
媽媽: | 哦,試用期有規定的。如果係不具期限勞動合同(俗稱:長工)僱員的試用期為90日;如果係具期限勞動 |
合同,僱員的試用期為30日。 | |
小美: | 我同事說她和公司協議了試用期30日,可以嗎? |
媽媽: | 因為勞資雙方可以書面協議免除試用期或訂定試用期的日數,你同事的情況屬於另訂試用期的情況,只要 |
試用期不超過90日就ok! | |
小美: | 試用期仲有其他特別情況嗎? |
媽媽: | 如果僱員係擔任複雜技術或要求具特別資格職位,例如領導及主管人員,試用期可以180日。當然也可以 |
協議免除或另訂試用期啦,如果另訂也不能超過180日。 | |
小美: | 原來如此… |
媽媽: | 你都係問清楚公司,試用期到底是多少日吧,這關乎自己的利益,一定要搞清楚才能保障自己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