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掃碼
English
Português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標準版
無障礙版
|
A
A
A
字體大小
Marquee
搜尋
部門介紹
本局簡介
組織架構
年度報告
勞動法例
適用公約
採購資訊
相關連結
職能分類
職業培訓及技能鑒定
就業及招聘
勞資權益
職業安全健康
聘用外地僱員
服務手續
服務承諾
網上服務
資訊及下載區
印刷品
圖文包
刊載文章
宣傳短片
報告
統計
表格
合同及協議範本
履歷範本
題庫
資助
諮詢及公告
政策諮詢
電子公告
入職開考
投訴建議
聯絡我們
主頁
>
最新消息
>
[新聞稿]“增聘待業居民補助計劃” 明(1)日起至8月底推出
[新聞稿]“增聘待業居民補助計劃” 明(1)日起至8月底推出
日期:2022-05-31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就業及招聘,
為增加就業崗位,促進及穩定本地待業居民就業,勞工事務局於今年6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推出《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的臨時性補助計劃》,僱主每增聘一名本地待業居民,可獲一次性發放一萬九千九百六十八澳門元的補助款項,補助名額不設上限。
符合資格的僱主可於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向勞工局申請臨時補助。
增聘的本地僱員須於入職前六十日內處於非受僱狀態,且與僱主不屬配偶或具有事實婚姻關係,又或不屬同膳宿且為第二親等內的親屬關係的人士。
獲發補助的僱主須遵守特定義務,包括:在增聘僱員後首六個月內,維持原有本地僱員數目、維持與增聘僱員的勞動關係不少於十二個月,且在首十二個月內維持增聘僱員的月基本報酬不低於澳門元六千六百五十六元,以及不得與其協商安排無薪假。
倘僱主不遵守有關義務,又或提供不實資料等不法方式獲發補助,則須返還全部或部分補助款項,並須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
有關計劃詳情和申請辦法,可瀏覽勞工局網頁www.dsal.gov.mo或致電2823 1234查詢。
《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的臨時性補助計劃》
《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的臨時性補助計劃》
《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的臨時性補助計劃》
《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的臨時性補助計劃》
返回
RSS |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
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最後修訂日期:
2016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版權所有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 電話:(853) 2856 4109 傳真:(853) 2855 0477 電郵:dsalinfo@dsal.gov.mo
使用者瀏覽及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