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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帶津培訓” 11月4日再次接受報名
[新聞稿]“帶津培訓” 11月4日再次接受報名
日期:2021-11-01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職業培訓及技能鑒定, 就業及招聘,
為配合特區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勞工事務局早前暫緩“帶津培訓”的報名,鑒於澳門新冠肺炎疫情有所緩解,新一輪“帶津培訓”分別於11月4日至10日及11月15日至19日再次接受報名,歡迎符合條件人士報讀。
“
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 11
月
4
日至
10
日接受報名
“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的對象為符合法規規定的在職人士及自由職業者,計劃由符合法規所指的僱主推薦其僱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參加培訓計劃,由推薦參加計劃至完成培訓課程期間,僱主沒有降低相關僱員的基本報酬,亦沒有與其協商安排無薪假,按每一名完成培訓並參加考核的僱員計算,僱主可獲發放最高5,000澳門元的培訓津貼;如僱主推薦原已處於無薪假的僱員參加培訓計劃,或對處於無薪假狀況且經與僱主溝通但不獲僱主推薦而自行申請報讀僱員,以及自由職業者本人參加培訓計劃,則有關僱員或自由職業者於完成培訓及參加課程考核後,可獲發最高5,000澳門元的培訓津貼。有意參加計劃人士需透過“帶津培訓”專題網頁先進行資格審核才可報讀課程,有關計劃將於11月4日至10日接受報名。
對處於無薪假狀況且經與僱主溝通但不獲僱主推薦的僱員,可自行申請參與計劃,有關人士可透過“帶津培訓”專題網頁先進行資格審核,並在系統下載“申請確認書”,簽署並連同身份證副本交回勞工事務局,獲接納後,可於上述報名期間到協辦機構網站報讀課程,有關資格審核網上系統會持續開放。
“
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 11
月
15
日至
19
日接受報名
“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的對象為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因勞動關係終止的失業人士及2020年或之後非處於受僱狀態的高等院校畢業生,計劃由“技能培訓”及“就業轉介”兩部分組成,學員在完成課程並參加課程考核後的兩個月內,成功就業或自己經營業務,或在勞工事務局求職登記及配合職業配對安排,可獲發最高6,656澳門元培訓津貼。有關計劃報名時需上載個人資料及相關文件,如屬失業人士,其提交之證明文件必須顯示其最新的職業狀況,並需註明離職日期及最後擔任職位。有關計劃將於11月15日至19日接受報名。
勞工事務局會對參加上述兩項計劃人士所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並提醒參加計劃人士提交之文件必須屬實,否則將影響資格審核及津貼發放,並需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
網上報名 按月續推
為方便報名手續,“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均設有網上報名系統,亦歡迎有需要人士帶備報名所需文件於辦公時間內前往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地下)及職業培訓中心(關閘馬路101-105A號太平工業大廈第一期地下)辦理。因應市場情況,續後課程將分階段按月推出。有關計劃詳情及報名所需文件,可瀏覽相關專題網頁(
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fptraining.html
),或致電82914888或28564109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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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體藝術導師認證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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