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鼓励雇主聘用本地待业居民的临时性补助计划
第85/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 - 订定《疫情期间鼓励雇主聘用本地待业居民的临时性补助计划》的期间及日期。
第171/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 - 延长《疫情期间鼓励雇主聘用本地待业居民的临时性补助计划》所订定的增聘雇员的特定期间及申请期间。 
[新闻稿]“增聘待业居民补助计划”延长6个月至2023年初   
常见问题  
网上申请操作说明  
线下申请  
办理地点:先进广场办事处地下
所需文件:
  1. 申请表 (表格pdf  / 补充附页pdf ) (填写範本pdf)
  2. 雇主/其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3. 雇主收取补助款项的银行帐户副本
  4. 雇主与增聘雇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副本(每名雇员1份)
  5. 增聘雇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每名雇员1份)
  6. 增聘雇员的职业税第一组登记表(M/2格式)副本(每名雇员1份)
补充文件:
资料补正/补充声明书 (表格pdf )
 
就听证程序提交书面解释範本 (下载word )
 
  申请期已结束
如有查询,请於办公时间内致电28231234。

 

申请期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根据第171/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之相关规定,由2022年9月1日起,
增聘雇员的特定期间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而申请期间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1.为配合第2/2020号法律《电子政务》的推行, 雇主提交网上申请时,如属“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登记的公司、公司常设代表处、社团或财团”雇主 或 “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提交网上申请时,必须使用「实体一户通」提交申请;属“自由职业者”雇主,则须使用「个人一户通」作网提交申请。
 
2.如欲申请“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帐户(个人或实体),可透过网址:(个人一户通)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47/ps-1047a/;(实体一户通)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2112/ps-2112a/ 查看办理手续,或可致电:8866 8866(政府资讯中心服务热线 — 一般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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