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登记资讯 | 网上自助求职资讯 | 雇主招聘资讯

求职登记资讯


1. 登记求职之手续如何?登记需要收费吗?
本局求职登记的服务对象仅限本澳居民。因此,求职者只需登入本局网站於网上办理求职登记,求职者亦可带备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於办公时间内到各服务地点办理,详情可浏览本局网页之「服务手续-求职」页 或 市民服务中心网页 ,或致电本局查询,电话:2872 2108。
上述服务是免费的。

2. 可否由他人带备本人资料代办求职登记?
求职者应带备所需文件正本,亲临题1所述服务地点或透过本局网上求职服务登记求职。

3. 本人因工作关系未能於求职登记时间内前往劳工局登记,请问是否有其他途径办理?
求职者除可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照常办公)前往各区市民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外,亦可全日24小时透过本局网上求职服务办理。

4. 如果我已经登记,怎样才能更新我所寻找的职位或薪金要求?
求职者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2872 2108或亲临所有服务地点作相关条件之更改,登记有效期内的求职者,可透过登入本局的网上求职服务内的职业配对功能界面内修改。

5. 求职登记有效期多久?
求职登记有效期为 4 个月,如需於期满后继续寻找工作,可於登记失效后登入网上求职服务办理、致电2872 2108或亲临各申请地点办理。

6. 没有工作可否往劳工局登记失业?
本局提供予澳门居民的是求职登记服务。因此不论待业、失业或希望转换工作的人士,都可在本局登记寻找工作。另外,部份机构接受市民申请津贴或援助时,可能需要市民递交劳工局寻找工作的证明,而有关登记亦是求职登记,而非失业登记。
 
7. 我的个人资料会否被公开?
於本局网页内所载的求职者资料只限於与配对有关的资料,如:教育程度、技能、欲寻找的工作、 工作经验(不具公司名称)及薪酬要求等,而你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不会被公开。此外,为着促进就业的目的,本局有可能将求职者的联络电话号码转介予雇主,而求职者使用本局网上配对服务时,倘求职者与企业达成面试协议时,求职者的姓名及联络电话将提供予企业,另本局亦可能将求职者的个人资料转移至本局职业培训厅,以便本局向求职者提供职业培训的资讯及服务;同时,本局在履行法定义务时有可能将求职者载於求职登记表格内的个人资料转移至其他公共实体或司法机关。

8. 我想投考公职,是否在劳工局登记求职便可以?
本局主要协助澳门居民寻找本澳企业之工作职位,若有意投考澳门公职职位之人士,建议可浏览行政公职局网页了解相关资料。

9. 劳工局如何协助本人寻找合适工作?
求职者办理求职登记后,本局按求职者所提供的资料与招聘的公司的招聘条件,如学历、技能、工作经验及薪酬等资料进行配对,然后将有关求职者的资料摘录传真予雇主参考,从中挑选认为合适的求职者面见。此外,求职者登记一段时间后未找到合适工作,可致电2872 2108向本局人员了解,本局人员会就求职之要求是否合符就业市场之水平,如薪酬要求是否过高、所填报之语言或工作经验等资料是否详尽等向求职者提供就业建议。

10. 我想知道现在有什麽职位?若对部份职位感兴趣可以点做呢?
求职者可下载本局的手机应用程式或本局网站内网上求职服务查询空缺,或透过放置在本局总办事处地下接待大堂内之电脑设备及空缺架查阅有效之职位空缺。此外,接待大堂内还设有自助就业选配区,可供求职者透过本局网页查询登记有效期内的空缺。若对某些职位感兴趣,求职者可透过本局职员转介有关职位,或自行於本局网站办理求职登后,进行职位的选配工作。

11. 本人是残障人士,若使用电话续期时,能否透过家人或所属协会办理续期手续?
可以,已在本局就业厅登记之残障人士,除了可透过家人或所属协会办理电话续期手续之外,亦可登入本局网上求职服务办理有关续期手续。

网上自助求职资讯


1. 若我在劳工局网页内找到合适之空缺,应如何应徵?
若求职者在本局已登记而有关登记属有效期内,求职者可透过本局网上求职服务内职业配对功能於系统内向企业提出应徵的要求。
若求职者在本局已登记但有关登记已失效内,可先登入网上求职服务办理续期,并透过本局网上求职服务内职业配对功能於系统内向企业提出应徵的要求。

2. 我没有在劳工局登记求职,可否透过此网站寻找工作?
求职者应先登记求职,方可使用网上求职服务

雇主招聘资讯


1. 本公司是一间香港的公司,计划在澳门开设分公司及招聘人员,未知可否透过劳工局协助转介澳门居民予本公司呢?而有关服务是否需要缴费?
任何公司有意使用本局之职业转介服务;必须在澳门设有公司、有澳门联络人及联络电话,且公司已在澳门登记开业。若符合上述各条件,公司只需填妥本局的“职位招聘表格”便可透过以下途径办理招聘登记:
  1. 网上招聘服务
  2. 电邮至recruit@dsal.gov.mo
  3. 传真至2852 8511
  4. 亲临申请地点递交职位招聘表格
  5. 申请人可於办公时间内於放置在财政局、经济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之劳工事务局文件收集箱或有关部门之收件柜台投递登记表格,详情请参阅办理招聘登记须知pdf
有关服务非常简便及费用全免。详情可透过浏览本局网页之「服务手续-招聘」页或致电2872 2108查询。

2. 劳工局是怎样为公司配对合适人选?
本局会按公司所填写的招聘条件,如学历、技能、工作经验及薪酬等,与本局资料库内登记有效期内的求职者进行配对,然后将有关人士资料摘录传真予雇主挑选。另外,已具备本局网上招聘服务账户的雇主亦可浏览本局网页的网上招聘服务内的配对功能,根据求职者的要求薪金及应聘职种,自行拣选合适之求职者,向求职者发出面试邀请。

3. 招聘登记到期仍未能招聘到合适人选,有关登记是否可以续期?
招聘登记有效期为2个月,登记是不可以续期的,有效期届满后如仍需继续使用本局的招聘服务,必须重新办理。此基於我们希望於本局登记招聘之雇主,在2个月内仍未聘到合适人选,可重新考虑其招聘条件是否切合现时劳动力市场之需求。
 
4. 本公司登记已有一段时间,为何仍未有合适的求职者应聘?
在自由就业市场中,要促成一宗成功配对,劳资双方之条件是否配合以及双方之最终意愿是其中一项重要因素。为此,公司若发现按其提出之招聘条件难以聘获合适之求职者,建议可将原订出之条件或薪酬作适当调整,以提升招聘成效。
有关修改内容,可直接填在有效期内之招聘空缺回条上并传真2852 8511或电邮recruit@dsal.gov.mo本局便可。

5. 本公司打算在劳工局登记招聘及已下载了招聘表格,请问一张招聘表格可否填写多个招聘职位?
由於职位、要求条件、薪酬等不同,故每一份招聘表格只能填写一个招聘职位。若公司聘请三个职位,如文员、清洁及会计,便需填写三份招聘表格。但若公司提供的褔利条件及工作时间相同时,只需填妥其中一份的相关资料便可。
2016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版权所有
地址: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大厦    电话:(853) 2856 4109    传真:(853) 2855 0477    电邮:dsalinfo@dsal.gov.mo
 

使用者浏览及使用本网站各项服务,即表示已知悉并同意"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及"使用条款及免责声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