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 | 秘書小姐,我想請教你一個問題! 我的試用期是多長? |
秘書: | 哦,這個合同內有注明的,試用期是30日。 |
小陳: | 我聽同事說,本地僱員和外地僱員的試用期不一樣? |
秘書: | 因為外地僱員的聘用是具確定期限的,所以外地僱員的試用期為30日。 |
小陳: | 公司可以延長我的試用期嗎? |
秘書: | 不可以的。公司可以與你書面協議免除或另訂試用期,但即使另訂試用期,僱主也不能延長你的試用期,也 |
就是說,最長只能是30日。 | |
小陳: | 如果外地僱員擔任複雜技術或要求具特別資格職位,例如領導及主管人員,試用期是否可以180日? |
秘書: | 不是的。所有外地僱員都是具確定期限的,無論擔任甚麼職位,包括家傭,試用期最長只能是30日。 |
小陳: | 我完全明白了。謝謝妳。 |
秘書: | 別客氣,清楚自己的權利義務,是很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