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
研究及资讯厅的职权主要是在劳动範畴内进行研究及提出建议;提供法律技术辅助;统筹劳工事务局的资讯系统及设备,以及跟进适用於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执行情况。
下设
劳动监察厅的职权主要是在劳动关系及劳动条件的领域内进行监察及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在该领域发现的违法行为提起法律程序;处理职业介绍所相关准照的申请并对职业介绍所进行监察,以及监督第26/2008号行政法规《劳动监察工作的运作规则》所指的银行帐户的运作。
服务项目
职业安全健康厅的职权主要是在职业安全健康领域内进行监察、研究及宣传教育工作,对在该领域发现的违法行为提起法律程序,以及设立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资格认可标准和发出资格认可证明。
就业厅的职权主要是提供职业转介及就业指导的服务,保障本地居民的就业权益;推广及协助澳门居民规划职业生涯发展,与职业培训单位配合以促进澳门居民向上或横向流动;研究、开展、规划及完善就业服务及有助促进澳门居民就业的其他措施。
职业培训厅的职权主要是因应劳动市场的需要及发展,举办培训课程及相关活动,以提升澳门居民的劳动力质素,促进澳门居民向上或横向流动;在职业培训方面与公共部门及私人实体合作,优化培训资源的运用;加强与其他地区的联系与合作,引进及订定职业技能证明的制度。
聘用外地雇员厅的职权主要是研究、规划及建议聘用外地雇员的政策,并评估其实施成效;执行聘用外地雇员及劳动範畴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劳动市场及各经济产业的需求提出完善建议。
行政财政处的职权主要是负责管理劳工事务局的人力、财政及财产资源,并负责接待、总务及一般文书处理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