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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简介
由劳工事务局举办的「职安健吉祥物」儿童填色比赛,是一项向全澳儿童推广「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活动。这项比赛旨在鼓励市民大众在填色中运用创意,使职安健吉祥物富有缤纷色彩,以提醒各行业的从业员注意工作安全,藉此活动协助推广「职安健」信息和广泛宣传「职安健」的重要性。
 
二. 作品主题及用途
作品主题是鼓励儿童透过创意,为职安健亲善大使吉祥物填上缤纷的色彩,提醒各行业从业员应时刻注意工作安全,预防工作意外的发生;而获奖的吉祥物设计日后将可能制作成不同类型的宣传物品及襟章等,向公众宣扬注意工作安全的讯息。

三. 比赛组别及参加资格
a. 比赛组别
    初小组 (小学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
    高小组 (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学生)

b. 参加资格
    於本澳全日制小学就读,并持有有效证明文件之小学生  
四. 指导老师
  • 每名参赛学生可邀请一名老师作指导,而一名老师可指导多名参赛学生
    • (注:指导老师须持有有效澳门教师证)
    •  
五. 奖项、奖金、奖状、奖品、奖座、比赛纪念品及入围纪念品
  • 每个组别设最具人气学校奖1名、冠军1名、亚军1名、季军1名、优异奖5名、我最喜爱的作品1名、指导老师奖9名及冠军竞猜奖1名。
  •  
  • a. 奖项、奖金、奖状及奖品
奖项 初小组奖金/奖品 高小组奖金/奖品 指导老师
奖金
冠军 (1名) 澳门元1,500 澳门元2,000  
澳门元1,000
 
亚军 (1名) 澳门元1,200 澳门元1,500
季军 (1名) 澳门元1,000 澳门元1,000
优异奖 (5名) 澳门元500 澳门元500  
澳门元500
我最喜爱的作品 (1名) 澳门元1,000 澳门元1,000
最具人气学校奖 (1名) 奖状 奖状 -
冠军竞猜奖 (1名) 500澳门元
超级市场礼券
500澳门元
超级市场礼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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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奖座、比赛纪念品          
   每组冠、亚、季军、优异奖、我最喜爱的作品、指导老师奖
 
c. 入围纪念品
    每组的20个入围作品参赛者
 
六. 专业评审及评审准则
专业评审由劳工事务局代表或相关设计专业团体代表组成,评审标准是按参赛作品对主题的表达、创意、填色技巧与色彩等表现进行评分。每组的冠、亚、季军及优异奖作品从该组20个入围作品中选出。有关评分比例如下:
  • 主题表达 40%
  • 创意 30%
  • 填色技巧 15%
  • 色彩 15%

七. 公众投票「我最喜爱的作品」及「最具人气学校奖」
市民可於劳工事务局facebook专页内浏览每组的20个入围作品并作投票 (按LIKE 赞),以获 ”LIKE” (赞) 的数量最多选出初小及高小各组一个「我最喜爱的作品」及「最具人气学校奖」
 
 
八. 冠军竞猜奖
澳门居民可透过本局是次比赛的网上专页,竞猜每组的冠军作品谁属,并由电脑在猜中冠军的参加者中,抽出每组得奖者各一名。
 
 
九. 比赛准则及格式
a.参赛者可自行或透过在读学校集体报名(同学可向学校查询)。填色稿及报名表格於劳工事务局专页下载 。(必须以A4尺寸,单面列印报名表及填色稿)
b.每名参加者按组别选取多款填色稿中的其中一款,於填色稿上以任何颜料填上颜色,并可於预留空间内自由创作。

 
十. 作品及报名表递交
a. 截止报名及交件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
b. 递交地点:
    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大厦劳工事务局总办事处二楼 (职业安全健康厅)
c. 递交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 至 下午1:00 及 下午2:30 至 下午5:45
    星期五 上午9:00 至 下午1:00 及 下午2:30 至 下午5:30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参赛作品须连同报名表正本一并递交 (必须以A4尺寸,单面列印报名表及填色稿)。

十一. 参赛细则
  • 每份参赛作品仅限一名学生及一名老师登记报名;
  • 每名参赛者可提交一份或以上作品;
  • 每名参加者可有一名老师作指导参赛;
  • 任何抄袭、复制及模仿他人之作品者,主办机构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及调整赛果;
  • 参赛作品内容涉及的版权事宜须由参赛者负上全责;
  • 劳工事务局将拥有得奖作品的使用权,或因应实际宣传需要而对作品作出适当修改;
  • 劳工事务局保留一切刊登和展出作品的权利,并有权以任何形式将有关照片/影片/作品复制使用,而毋须额外支付费用予有关参赛者。而作品版权按国际版权法归创作者拥有;
  • 得奖结果由评审团评定及由公众透过社交平台投票选出,参赛者不得异议;
  • 参赛表格一经递交,即表示参赛者同意以上参赛细则;
  • 劳工事务局保留对比赛章程之修改及最终解释权利,而无须先行通知参赛者。

十二. 作品取回
除入围作品外,其馀作品可於2021年12月30日前到劳工事务局取回,所有逾时未取的作品将由主办机构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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