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促进职业安全健康发展及推广资助计划 | |||
目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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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
1. 申请期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时至2023年9月29日下午5时30分。倘上述期间届满之日因热带气旋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局停止办公,则顺延至紧接首个工作日的相同时间。 2. 受资助期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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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
1. 亲临递交:於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星期一至四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星期五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将申请函,连同所需文件递交至下列地点: 劳工事务局总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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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及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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