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帶津培訓最後一期招生持續全力支援本地居民就業
 
日期:2023-12-07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職業培訓及技能鑒定, 就業及招聘,
    《帶津培訓計劃》自2020年9月推出,至今共計推出三十六輪招生,最後一期招生於12月11日至15日期間接受報名,歡迎符合條件人士報讀課程。
 
帶津培訓屬臨時性支援措施  推行期間三次優化
 
      特區政府針對疫情推出《帶津培訓計劃》,有關計劃屬臨時性支援措施,旨在協助受疫情影響的人士,提升職業技能及投入就業市場,並獲取一定的經濟援助,在疫情期間具有支援的性質。隨着疫情完結,澳門整體經濟及就業環境持續改善,報讀人數減少,經深入綜合分析,於12月推出最後一期招生,並待相關課程全部完結後,《帶津培訓計劃》將會結束。    
 
      過去三年推行《帶津培訓計劃》期間,先後三次對計劃進行優化,包括增加參加計劃次數、擴大適用對象、放寬報讀要件及加快向符合資格的學員發放津貼等,以實現惠及更多受疫情影響人士之目的。在課程設置方面,勞工事務局與不同機構及團體等合作,以及聽取業界對開辦課程的建議,共同合作開辦各類職業培訓課程,以回應不同對象的培訓需求。
 
自計劃推出逾29,000人次入讀課程

     《帶津培訓計劃》自推出截至2023年11月,開辦約1,210個課程,逾29,000人次入讀,逾25,800人次已完成課程,當中逾25,000人次已獲發放津貼,涉及發放津貼金額約1.49億澳門元。計劃當中為失業人士及高等院校畢業生而設的“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約16,500人次完成課程,成功就業約3,900人次,佔已完成課程人次約 24%,對於已完成課程且仍處於待業階段的學員,勞工事務局會繼續協助其投入就業市場。
 
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 為在職人士及自由職業者而設
 
 “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的對象為符合法規規定的在職人士及自由職業者,完成培訓並參加考核的人士,其僱主或本人可獲發放最高5,000澳門元的培訓津貼。
 
  有意參加計劃人士需透過“帶津培訓”專題網頁先進行資格審核,獲局方接納後可於報名期內報讀課程。
 
  對處於無薪假狀況,且經與僱主溝通但不獲僱主推薦,而自行申請報讀的僱員,在資格審核後,須在系統下載“申請確認書”,簽署並連同身份證副本交回勞工局,獲局方接納後方可於報名期內報讀課程。


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 為失業人士及高等院校畢業生而設
 
 “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的對象為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因勞動關係終止的失業人士及2019年1月1日或之後處於非受僱狀態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完成培訓並參加考核的人士,在符合法規規定的發放津貼要求下,可獲發最高6,656澳門元的培訓津貼。   
 
  有意參加計劃人士需上載個人資料及相關文件,如屬失業人士,其提交的離職證明文件必須顯示其最新的職業狀況,並需註明離職日期及最後擔任職位,勞工事務局會審視其職業稅之最新狀況並結合其提交資料作資格審核。
 
 勞工局提醒參加計劃人士提交之文件必須屬實,否則將影響資格審核及津貼發放,並需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
 
透過一戶通簡易快捷報讀課程
 
  為了便利市民報讀課程,符合報讀條件人士可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頁版登入個人帳戶,點選“帶津培訓課程報名”瀏覽合適課程,按照指示輸入個人資料及上載相關所需文件,過程簡易、快捷,幾分鐘便可自行完成手續,無需親臨服務點辦理。有關計劃法規、常見問題及圖文包,報名所需文件及指引,可瀏覽相關專題網頁(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fptraining.html),或致電82914888或28564109查詢。
 
      因應社會經濟變化及勞動市場需要,以及配合特區政府“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未來會進一步透過與社會夥伴及鄰近地區的緊密合作,持續以“技能提升”、“培訓結合考證”、“在職帶薪”等培訓模式,開拓及推出更多切合社會需要的職業培訓課程及技能測試,協助居民提升技能,助力培養本澳產業發展所需的人力資源。


《帶津培訓計劃》報名情況


“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低成本創意商業(產品)廣告短片製作



“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服飾加工設計及制作入門課程


“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零基礎AI (人工智能)輔助平面設計課程


“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中式烹調課程


“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電工入門實務課程


“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珠寶銷售與鑑定實務課程
 

返回
2016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版權所有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    電話:(853) 2856 4109    傳真:(853) 2855 0477    電郵:dsalinfo@dsal.gov.mo
 

使用者瀏覽及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