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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架构证明书

 

1. 服务对象:

已登记的工会或工会联合会的机关据位人或获委任人
 

2. 证明书内容:

登记编号、工会或工会联合会的名称、首次公布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日期,以及领导架构的组成。
 

3. 办理手续所需文件注1

工会或工会联合会的机关据位人或获委任人向劳工事务局提出申请,所需文件包括:

(1) 由机关据位人或获委任人签署的《工会或工会联合会的登记证明书申请表(领导架构证明书、章程或其他文件的证明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3) 授权书(适用於由获委任人提出申请的情况)。

 

4. 费用注2

(1) 纸本证明:首页收费澳门元15元,另每附加页须额外缴付澳门元5元;

(2) 电子证明:每份澳门元15元。

 

5. 审批所需时间:

10个工作日(由收到申请及齐备所需文件之日起计。)

 

备注:

注1:上述文件须以澳门特别行政区任一正式语文书写;如以其他语文书写,须附同根据《公证法典》第182条至第184条规定作成的译本,但获劳工事务局豁免译本者除外。

注2:倘工会或工会联合会为行政公益法人,则免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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