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名称
澳门青年‧文化创意产业专项实习计划
计划简介
计划旨在推动澳门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发展,促进经济适度多元,为澳门青年提供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实习机会,提升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创新型人才。同时,鼓励和支持澳门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加强澳门与内地文化创意产业的交流合作,探索文化创意与商业实践相结合的新模式,提升澳门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参加资格
1. 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
2. 年龄35岁以下的澳门居民(以申请截止日期为计);
3. 持有由澳门或澳门以外地区的高等院校颁发的学士或以上学位(包括2025年准应届毕业生);
4. 具备实习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
实习期及形式
1. 实习期为期12周;
2. 实习工作并非劳动合同关系;
实习城市
北京市 / 上海市
实习岗位
30个(详见岗位一览表 )
甄选
1. 由合作区民生局及劳工事务局负责审查申请文件及资料,通过审查者可进入面试;
2. 由实习企业负责面试,以择优方式,选出符合岗位要求录取名单,合作区民生局协助面试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将另行再作通知)。
实习津贴及住宿等生活安排(详见章程)
劳工事务局 |
1. 每名实习人员每四周可获发放$5,000澳门元生活津贴;
2. 每名实习人员可获一次性$4,000澳门元往返交通连旅行保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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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区民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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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名实习人员每四周可获发放¥4,000人民币生活津贴;
2. 每名实习人员每四周可获发放¥2,000人民币住宿津贴;
3. 统一为每名实习人员购买每月不低於¥200的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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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安排 |
膳食及其他生活费用由实习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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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开始和结束:
1. 预计2025年6月开始;
2. 预计2025年9月结束。
章程
(下载)
计划申请期
由2025年5月4日至5月23日中午12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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