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編程序控制系統設計師
可編程序控制系統設計師,指從事可編程序控制器(PLC)選型、編程,並對應用系統進行設計、集成和運行管理的人員。

證照所屬範疇

  • 工程維修業

證照資料/發證單位

  • 澳門職業技能證明 (澳門勞工事務局)
  •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本職業共設一個技能級別,分別為:

  • 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中級可編程序控制系統設計師 (一試兩證模式)

*「一試兩證」,即一次考核及格,可同時獲發上述兩項證照。

中級技能
需要掌握系統設計、硬件配置、程序設計、系統調試、運行管理技能。
注意事項 本工種現已不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考試之目錄清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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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訂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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