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办单位:劳工事务局、社会工作局
协办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一)活动目的
通过表扬长者在不同工作岗位上的卓越表现,以及对聘用长者的商户/机构 /单位作出公开嘉许。同时,亦促进社会各界对长者的工作经验及能力的欣赏与认同,从而提升雇主聘用的意愿。
(二)参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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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长者雇员 |
聘雇「耆才」雇主 |
参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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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并於本澳受雇的长者(下称雇员);
- 雇员需在提名日或之前年满65岁;
- 雇员须经雇主提名参加本计划,且双方的劳动关系至提名日或之前,存续期不少於6个月;
- 曾为「优秀长者雇员嘉许计划」的得奖雇员不得参加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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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已在社会保障基金作雇主注册登记;
- 参加之商户/机构/单位,在参加日或之前须聘有2名或以上年满65岁,每周工作时数不少於24小时,且已连续受聘不少於6个月之澳门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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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 |
被提名雇员之雇主 |
- - - |
递交文件: |
- 填妥之“优秀长者雇员”提名表格;
- 雇员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最近一季社会保障基金关於被提名雇员的供款证明;
- 雇员的职业培训、个人成就或社会贡献的相关证明文件副本(倘有);
- 应主办单位或参加当事人的要求,有助实现本计划所定目的之其他相关资料或证明副本(倘有)。
备注:除第1和第3项外,其馀各项文件均由雇员提供予雇主,雇主联同上述1至5项文件一并递交。 |
填妥之“聘雇「耆才」雇主”参加表格 |
(三) 奖项
优秀长者雇员(共10名) |
聘雇「耆才」雇主 |
1. 可获嘉许奖座乙份;
2. 可获发现金8,000澳门元正的奖金;
3. 其雇主可获赠纪念奖状乙份。 |
可获嘉许奖状乙份 |
(四)报名日期
2024年4月29日至5月31日
(五)公布
主办单位将於2024年7月上旬通知入围者进入第二轮评审;
主办单位将於2024年9月下旬公布最终结果。
最终结果(雇主)
最终结果(雇员)
(六)报名资讯
1.
章程
中文
葡文
2
. 网上报名:
"聘雇「耆才」雇主"参加表格
按此
"优秀长者雇员"提名表格
按此
3.
下载表格:
"聘雇「耆才」雇主"参加表格
中文
葡文
"优秀长者雇员"提名表格
中文
葡文
(七)查询
社会工作局:8399 7757
劳工事务局:8399 9213
(八)注意事项
1. 参加名额不限,但每张表格只能用作提名1位长者雇员或1间商户/机构/单位;为促进社会人士对长者工作能力的认识和肯定,以及表扬获奖雇员或雇主所作的努力,获嘉许的雇主,其名称及相关资料将会在往后之宣传及推广活动中公开,而得奖雇员的个人职业背景与得奖感受有机会透过宣传品公开;
2. 提供失实资料者,一经发现,参加资格会被取消;
3. 本章程如有未尽完善处,主办单位保留修改的权利,不作另行通知;
4. 主办单位对本计划的各项事宜保留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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