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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带津培训” 5月16至20日接受报名
 
日期:2022-05-11 分类: 新闻, 雇员, 雇主, 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 就业及招聘,
  劳工事务局根据第14/2021号及第33/2020号行政法规而设的“带津培训”包括“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及“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於5月16日至20日期间两项计划同时接受报名,欢迎符合条件人士报读。
 
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
 
  “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的对象为符合法规规定的在职人士及自由职业者,计划由符合法规所指的雇主推荐其雇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参加培训计划,由推荐参加计划至完成培训课程期间,雇主没有降低相关雇员的基本报酬,亦没有与其协商安排无薪假,按每一名完成培训并参加考核的雇员计算,雇主可获发放最高5,000澳门元的培训津贴;如雇主推荐原已处於无薪假的雇员参加培训计划,或对处於无薪假状况且经与雇主沟通但不获雇主推荐而自行申请报读雇员,以及自由职业者本人参加培训计划,则有关雇员或自由职业者於完成培训及参加课程考核后,可获发最高5,000澳门元的培训津贴。
 
  有意参加计划人士需透过“带津培训”专题网页先进行资格审核并於报名期内报读课程;对处於无薪假状况且经与雇主沟通但不获雇主推荐而自行申请报读雇员,在资格审核后,须在系统下载“申请确认书”,签署并连同身份证副本交回劳工事务局,获接纳并收到短讯后方可於报名期内报读课程,有关资格审核网上系统会持续开放。  
 
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
 
  “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 的对象为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因劳动关系终止的失业人士及2020年或之后非处於受雇状态的高等院校毕业生,计划由“技能培训”及“就业转介”两部分组成,在完成培训并参加考核后的两个月内,成功就业或自己经营业务,或在劳工事务局求职登记及配合职业配对安排,可获发最高6,656澳门元培训津贴。
 
 
  有关计划报名时需上载个人资料及相关文件,如属失业人士,其提交之证明文件必须显示其最新的职业状况,并需注明离职日期及最后担任职位。
 
  劳工事务局会对参加上述两项计划人士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提醒参加计划人士提交之文件必须属实,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核及津贴发放,并需承担倘有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轮带津培训报名情况
 
  “带津培训”第十八轮课程已於4月21日完成报名,“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 共推出逾1320个培训名额,逾690人次报名。而“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共推出逾1,040个培训名额,逾1,430人次报名,课程以“先抽签,后资格审核,再面试”的方式进行甄选。
 
课程按月推出  吁使用网报平台
 
  5月16日至20日期间同时推出“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及“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报名,因疫情关系,为减少人群聚集,呼吁符合报读条件人士,透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报读手续。有关计划详情、所需文件及报名指引,可浏览相关专题网页(https://www.dsal.gov.mo/zh_cn/standard/dfptraining.html),或致电82914888或28564109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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