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稿]“带津培训”将由12月1日起再进行报名
 
日期:2020-11-30 分类: 新闻, 雇员, 雇主, 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
  劳工事务局根据第33/2020号行政法规而设的“带津培训”(包括“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及“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将於12月1日至15日再次接受报名。
 
“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121日至7日接受报名
 
  “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由雇主安排其雇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参加培训计划,由推荐计划至完成培训课程期间,没有降低相关雇员的基本报酬,亦没有与其协商安排无薪假,按每一名完成培训并参加考核的雇员计算,雇主可获发放5,000澳门元的培训津贴;如雇主安排原已处於无薪假的雇员参加培训计划,或自由职业者本人参加培训计划,则有关雇员或自由职业者於完成培训及参加课程考核后,可获发5,000澳门元的培训津贴。
 
“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129日至15日接受报名
 
  “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由“技能培训”及“就业转介”两部份组成,学员完成课程及配合就业转介,可获得最高6,656澳门元的培训津贴。有关计划的对象为澳门居民,且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因劳动关系终止而失业,或非处於受雇状态的2020年高等院校毕业生。
 
网上报名 按月续推
 
  为方便报名手续,“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及“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均设有网上报名系统,亦欢迎有需要人士带备报名所需文件前往劳工事务局总办事处(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大厦地下)及职业培训中心(关闸马路101-105A号太平工业大厦第一期地下)办理。因应市场情况,后续课程将分阶段按月推出。
 
津贴发放
 
  对於已完成课程并符合收取津贴条件的学员,有关津贴将陆续按受益人所提供之方式,直接转帐至银行户口或以邮寄支票发放,首批津贴将於12月上旬完成发放程序。
  
  有关计划详情及报名所需文件,可浏览相关专题网页(https://www.dsal.gov.mo/zh_cn/standard/dfptraining.html),或致电82914888或28564109查询。

 



返回
2016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版权所有
地址: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大厦    电话:(853) 2856 4109    传真:(853) 2855 0477    电邮:dsalinfo@dsal.gov.mo
 

使用者浏览及使用本网站各项服务,即表示已知悉并同意"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及"使用条款及免责声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