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1. 收集及处理的目的

使用者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电子服务或下载并填写本局各项服务的相关表格时,将视乎具体服务的要求而有可能需要提供个人资料,该等个人资料仅用於处理相关的目的。

2. 个人资料之转移

经本局收集及处理的个人资料,将视乎具体服务的需要,有关资料可能被转移予其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私人实体使用,该等机关或实体在处理有关个人资料时,亦需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3. 个人资料的查阅及更正

按第8/2005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使用者有权透过书面,向本局查阅及更正与其有关的个人资料,或直接向接收由本局转移有关个人资料的其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私人机构或实体作出查阅及更正该等个人资料。

为方便使用者,部分电子服务会显示使用者曾经提交的资料,这样可以令使用者无需重新填写这些资料而缩短整个服务时间。如果这些资料已经过时(例如电话号码),使用者可以作出更新。

4. 个人资料的保护

本网站的所有管理人员在处理使用者的个人资料时,均会按照第8/2005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作出保密及妥善保管的措施,直至该等资料使用完毕及保存期限结束,届时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销毁或封存。

5. 风险

本网站已采用了基於SecureSocketsLayer(SSL)的安全通讯协议技术,保护个人资料在互联网上传输。但有关资料在公开网络上传送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有可能被未经许可的第三者看到和使用。倘使用者对有关风险感到不安,请使用网络以外的其他方式向本局提供资料。

6. 对外连结

本网站内容含有外连到其他网站的超连结,例如本地或外地公共或私人机构等,倘透过这些超连结连接到其他网站时,表示使用者已经离开了本网站。这些网站的私隐政策有可能有别於本网站,本局对这些网站的内容及其私隐政策不承担任何责任,故使用者应事先了解这些网站倘有的私隐政策。

7. 本声明的变更

本声明若有任何变更,本局将用新的文本代替旧的文本,且会在新文本中列明修订的日期,恕不另行公告。

 
联络我们
劳工事务局就业厅

劳工事务局职业培训中心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广州代表处
最后修订日期 :  
2019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版权所有
使用者浏览及使用本网站各项服务,即表示已知悉并同意"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及"使用条款及免责声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