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劳资权益咨询及援助服务
如需法律咨询及援助服务,可向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2.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横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咨询。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法律咨询联系电话:0756-8333930
法律援助联系电话:0756-8842800
联系地址:横琴德政街24号1楼
2.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横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法律咨询联系电话:0756-2662654、0756-2662644
联系地址:横琴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6楼
二、
调解服务
如发生劳资争议,可向调解组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及申请人民调解服务,劳资双方会在调解组织主持下进行调解。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受申请单位)
联系电话:0756-8333930(劳动法律咨询)
联系电话:0756-8333911(调解咨询)
地址:横琴德政街24号1楼
三、
劳动仲裁
如发生劳动争议且调解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在合作区的,可以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单位)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0756-8858651
地址:
横琴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3楼
各仲裁院信息:
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电话:0756-2128971
地址: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45号106室(立案服务窗口)
珠海市香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电话:0756-2513260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89号
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电话:0756-7263175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1-1
珠海市斗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电话:0756-2782493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
四、
劳资纠纷处理方式及时效
第一种方式:向行政部门投诉
企业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执法部门投诉。
时效(可提出投诉期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时效计算:上述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种方式:调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时效(可提出诉讼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第三种方式:劳动仲裁
双方存在争议,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时效(可提出申请仲裁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时效计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五、
劳动诉讼须知
(一)倘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属终局裁决的,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倘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属非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用人单位为在合作区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裁决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三)上诉: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作出一审判决书的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756-2998613
地址:横琴港澳大道1316号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756-12368
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