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事項

個案二:沒有為進行高空工作的人員及臨時電箱採取足夠的保護措施,構成可能引致人體下墜及觸電的嚴重危險。

相關違規情況相片 違反第44/91/M號法令的條文及正確圖片範例
高空工作 高空工作 第154條 第154條
 
臨時電箱 臨時電箱A

臨時電箱B
第166條二款 第166條二款1

第166條二款2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 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 | 網站地圖
最後修訂日期: 

2016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版權所有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職業安全健康廳 電話:(853) 2871 7781  傳真:(853) 2852 9799 電郵:dsaldsso@dsal.gov.mo
使用者瀏覽及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