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Português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標準版
無障礙版
|
A
A
A
字體大小
Marquee
搜尋
部門介紹
本局簡介
組織架構
年度報告
勞動法例
適用公約
人員入職
職能分類
職業培訓及技能鑒定
就業及招聘
勞資權益
職業安全健康
聘用外地僱員
服務手續
服務承諾
網上服務
資訊及下載區
印刷品
圖文包
宣傳短片
報告
統計
表格
履歷範本
資助
政策諮詢
投訴建議
聯絡我們
主頁
>
最新消息
>
「一試兩證」不損本地居民優先就業權利
「一試兩證」不損本地居民優先就業權利
日期:2011-09-07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為提升本澳行業人員專業資格的認受性,確保從業員的技能水平或服務素質達到要求,勞工事務局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循序漸進地為不同行業的工種推出職業技能測試。局方推出的「一試兩證」技能測試,目的是讓澳門居民只需在澳門通過一次考核,便可同時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及澳門職業技能證明書,為本地居民在內地就業或創業提供有利條件,增強就業競爭力。 在「一試兩證」技能測試成功實施的基礎上,本局現正研究以設施管理業作為首個「一試三證」的試點項目,讓澳門居民通過一次考核,可分別取得澳門、內地及國際認可的職業技能證明,將有關工種的技能水平與國際接軌,提升澳門整體競爭優勢。長遠來說,隨著澳門社會經濟的發展,尤其是特區政府積極推進和深化區域合作,澳門與內地或其他地區已逐步建立更緊密和合作的夥伴關係,不斷為經濟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和動力。在優勢互補及互利共贏的區域合作過程中,互動及交流必然越趨頻繁,職業技能或專業人員資格的雙邊或多邊互認將是發展的大趨勢。 勞工事務局推行的「一試兩證」及「一試三證」技能測試的對象僅為澳門居民,外地人士不符合資格參與「一試兩證」或「一試三證」,更遑論可在澳門取得職業技能證明及就業權利。根據澳門法律的規定,外地僱員只是作為本地人力資源缺乏或不足的補充,僱主欲聘用外地居民在澳門工作,必須向特區政府提出申請,待獲批有關許可後方可聘用。因此,外地人士持有任何國家和地區的職業技能證明、專業資格或准照等,也不具有在澳門工作的權利。因此,倘日後澳門與其他地區達成職業技能或專業人員資格互認的協議,本地居民仍然絕對擁有優先就業的權利。 另外,鑑於坊間對「職業技能證明制度」與「持證上崗制度」兩種制度的性質和內容仍有不清晰的情況,勞工事務局重申,「職業技能證明制度」屬於自願參與性質,目的是讓參加者透過技能測試,證明個人在某種職業具備專業的理論知識及操作技能水平,並鼓勵勞動人士透過持續進修及累積工作經驗,考取更高級別的技能證明,逐步邁向更高層次的工作崗位,是一項優化及促進人力資源向上流動的自願參與性制度。而「持證上崗制度」屬強制性參與,是特區政府對涉及生命安全、重大資產處理等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較強,並關係到公共利益的職業場所而實行的准入制度,簡單來說,從業員必須首先取得相關證明,才能從事有關工作,並受相關法規監管,目的是確保提供服務者的服務素質。由於「職業技能證明制度」對從業員的職業技能水平作出了評級,因此可考慮將有關評級作為持證上崗的一個前提條件。 勞工事務局強調,在促進澳門居民就業方面,特區政府一直致力優化本地人力資源的素質,著力培養各類專業人才的同時,並嚴格執行《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及《聘用外地僱員法》,絕不容許本地居民優先就業的權利受到損害。
返回
RSS |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
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最後修訂日期:
2016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版權所有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 電話:(853) 2856 4109 傳真:(853) 2855 0477 電郵:dsalinfo@dsal.gov.mo
使用者瀏覽及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