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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勞工局呼籲勞資雙方預先協議颱風期間工作安排
 
日期:2017-10-15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勞資權益,
    為維持社會及企業之正常運作及提供服務,仍有不少僱員需要在八號風球上班。勞工局呼籲,企業因應自身營運情況,應及早與僱員協議有關於颱風期間的工作安排,如需安排員工於八號風球期間工作,須為員工另外購買相關勞工保險。另外,在颱風過後,要外出工作的僱主及僱員需要注意自身安全。

    此外,企業應確保員工在安全的情況下工作,並須對員工上下班及工作期間作出適當的安排,如企業具有條件,應考慮提供專車接送、給予適當的休息時間和地方等,以確保僱員的工作安全和體恤僱員的辛勞工作。勞工局制定了颱風期間僱員工作安排的相關指引,可登入勞工局網站www.dsal.gov.mo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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