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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違規利用起重機載人進行高空工作可被停工處罰
 
日期:2017-04-05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職業安全健康,
  鑑於近日接連發現多個建築工地或地點,利用起重機以懸吊人籠或起重機載人的方式進行高空工作,根據《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有關禁止利用起重機載人或採用懸吊人籠的方式進行高空工作的規定,勞工事務局呼籲切勿以身試法,一旦證實存在上述違規情況,且潛在影響工友或第三者之健康、生命或身體完整性的危險,將會即時提起起訴程序,甚至發出停工令,以保障工友及市民的安全。勞工事務局提醒,承造商須按照施工地點的實際情況,為進行高空工作的工友提供合規格的工作平台或合適的載人升降平台。
 
  為協助業界預防高空工作意外,勞工局設有「流動式臨時防墮繫穩裝置」、「安全帶、防墮器及獨立救生繩」和「輕便工作台」資助計劃,鼓勵企業使用符合安全規格的施工設備,另外,為提升從業員的安全意識,勞工局針對高空工作開辦了多個安全訓練課程,以及製作了多款與高空工作安全有關的刊物、海報和單張,向從業員傳遞安全訊息。詳情查詢可致電83999898、親臨勞工局索取或瀏覽勞工事務局「職安健天地」專題網頁(https://www.dsal.gov.mo/dsso/zh_tw/standard/index.html)。



「職安健天地」專題網頁二維碼



利用合規格的工作平台或合適的載人升降平台正確進行高空工作


違規利用起重機載人進行高空工作可被停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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