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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包)【家傭僱主必讀】工人姐姐告別篇
 
日期:2016-12-30 分類: 活動/計劃, 僱員, 僱主, 勞資權益, 聘用外地僱員, 法律法規,
Maria: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Ma’am (僱主):Maria! Wait!!!! 你唔帶走一片雲彩,都要帶番走你張機票喎!!
Maria:O Sorry 呀 Ma’am!!! 好彩你提我咋! 我捨不得你~~YAAYAY~無奈我有我的未來…..
 
 
呢個可以話係小編所聽過最可歌可泣(??)嘅一段僱傭關係喇 (T_T)~
呢個Ma’am真係所有僱主嘅榜樣! 咩話? 唔關你事? 有請外僱嘅你,都要注意喎!!
根據法律規定,當你同外地僱員結束勞動關係嘅時候,無論係你唔再用佢,定佢自己決定唔撈,僱主都要俾佢返回常居地嘅回程費架~~
 

 
點俾?哈!又係小編入錢落你袋時間喇! 法律入面無明確規定支付回程費嘅方式,可以由僱主同僱員一齊協商,但如果協商後無法達成協議,最後就由僱主決定支付方式,例如以機票、車票或金錢,只要足夠支付個僱員返回常居地就可以啦!提提大家,有埋簽收回程費嘅記錄就梗係very good啦~
 


 
記住啦,無論咩原因結束勞動關係,支付回程費都係僱主嘅義務,如果違反左,有機會被科處澳門幣5,000-10,000元嘅罰款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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