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勞工事務局舉辦講解會宣傳《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內容
 
日期:2015-08-07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法律法規,
《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將於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為推廣及宣傳有關法律,勞工事務局於8月5日與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合辦講解會,以及於8月7日為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及澳門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協會舉辦專場講解會,冀透過有關講解讓市民瞭解法律的內容及相關報酬的計算。
根據該法律的規定,僱主須向僱員支付的最低工資金額分別為:月薪僱員為每月澳門幣6,240元;日薪僱員為每日澳門幣240元;時薪僱員為每小時澳門幣30元。而按照《勞動關係法》的相關規定,經換算後,月薪僱員每小時平均報酬金額為澳門幣26元($6,240÷30日÷8小時),而日薪($240÷8小時)或時薪僱員每小時平均報酬金額則為澳門幣30元。須指出,對於月薪僱員,即使僱主替其安排的工作時間沒有達致法律規定的上限,僱主仍需按法律的規定向僱員支付以月薪計算的最低工資金額;相反,對於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報酬的僱員,則其只能按實際提供工作的時間收取報酬,可見,收取月薪報酬僱員的工作保障相對較為穩定;無論採用按月、按日或按時的方法計算報酬,該報酬所包含的內涵並不完全相同,而金額的平等性並不取決於簡單的相互換算。
此外,考慮到勞資雙方協議的報酬的多樣性,該法律亦規定基本工資(俗稱底薪)不得少於基本報酬金額的六分之五,以保障僱員在提供超時工作、夜間工作及輪班工作後可獲得合理的額外報酬。
勞工事務局會持續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導工作,以及為公眾及業界人士舉辦法律講解會,讓僱主及僱員更深入認識並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想了解更多有關《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的規定,可致電本局2871-7810查詢,亦可瀏覽本局網頁:www.dsal.gov.mo了解更多資訊。


 

返回
2016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版權所有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    電話:(853) 2856 4109    傳真:(853) 2855 0477    電郵:dsalinfo@dsal.gov.mo
 

使用者瀏覽及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