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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再次呼籲注意高空工作安全措施
 
日期:2010-07-30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流動式臨時防墮繫穩裝置
對於今(30日)早上黑沙環唯德花園7樓一個單位發生工業意外,一名裝修工人失足墮樓死亡事件,勞工事務局接報後已即時派出人員前往肇事現場調查。初步資料顯示,現場正進行拆卸「花籠」的工程,懷疑有人沒有使用安全帶而導致意外發生。勞工局已對有關場地發出停工令,並將對場地是否有違規而須處罰、以及工傷意外賠償等情況作跟進。 對於月內相繼有工人因在高空工作而發生意外,勞工事務局表示高度關注並對發生不幸事件的工人家屬表示慰問。勞工局再次呼籲,從事高空工作的工人必須採取適當安全措施和遵守工作安全守則,以保障生命安全。 根據職業安全的原則,在距離工作面兩米或以上的地點工作,均被視為進行高空工作。從事建築或裝修行業的工作人員,需要經常進行高空工作,當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危險性。從事高空工作的危害因素包括人體下跌、物料下跌、電力危害、火警或不當使用化學品等。 在進行此類工程前,僱主及工作人員必需對工作環境預先進行風險評估,按評估的優先次序訂立相關的控制措施。如工作環境不容許架設安全設施時,則必須考慮穿著安全帶及使用流動式臨時防墮繫穩裝置,以防止人體下跌。 流動式臨時防墮繫穩裝置的正確使用方法如下: 1. 工作人員必需正確及適當穿上安全帶,並要確定清楚了解安全帶和防墮扣的使用方法,以及正確地扣於獨立救生繩上; 2. 將金屬橫槓平行放置在合適的位置,使其牢固地鉗緊於堅固的結構物上﹝如圖中房門兩邊的混凝土牆﹞,以有效地防止其移位; 3. 在放置後,調校金屬箍位置和距離,使其鉗緊於結構物上,使裝置繫穩; 4. 安裝時,必須根據生產商的指引,並由合資格人士在場監控和檢查。 另外,使用臨時防墮繫穩裝置的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在任何情況下,每條流動式臨時防墮繫穩裝置只可容許一人於工作期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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