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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與勞工局積極跟進三盞燈工業意外
 
日期:2010-12-07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日前在三盞燈綜合大樓地庫內發生的工業意外,初步調查發現,涉及意外的三名外地僱員(包括死者)為過界勞工,同時,承判商於當日在未有知會民署的情況下安排進行工程。民署與勞工局將進一步調查跟進,並會嚴格按照法律追究相關責任。 根據勞工事務局初步調查資料,發現涉及工作意外的三名外地僱員(包括死者)雖然獲准在澳門工作,但他們三人當時並非為許可的僱主提供服務,而是透過一名不持有執業准照之中介人介紹給此次意外中涉及的工程分判商,並由其聘用他們在上址工作。換言之,有關外地僱員屬過界工作。 此外,調查中亦發現工程分判商違反職業安全健康之相關法律規定。 對於上述情況,勞工事務局執行以下工作程序: 1. 已即時發出停工令,著令肇事地庫相關工程全面停工,待整理改善及符合職業安全條件及經檢查獲批准後才可復工; 2. 全力協助死者家屬追討工傷意外死亡賠償; 3. 對工程分判商所涉及的聘用過界勞工違法行為提起檢控程序; 4. 對工程分判商所違反職安健條例而導致意外發生提起檢控程序; 5. 對另外兩名過界工作的外地僱員提起檢控程序; 6. 對不持有執業准照之中介人所涉及的違法行為提起檢控程序; 7. 對工程分判商沒有為僱員進行相關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提起檢控程序; 8. 勞工局將加大力度作密閉場地的職安健之宣傳教育,以讓僱主向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保障僱員的工作人身安全。 根據民署的外判工程指引,凡進入地盤的人員必須由承建商的保安員登記身份資料,並須核實與工作證資料相符,以防止非法勞工進入地盤。同時,承建商進行之相關工序應於事前知會民署,並獲得批准後方可進行。就是次事件,民署發現承建商沒有按既定程序執行,同時,承建商亦違反了工程指示,私自將地庫消防缸之儲水排放,進行補漏工程。 目前,民署正配合勞工局全力協助死者家屬追討工傷意外死亡賠償,並會就事故責任作進一步調查,依法嚴肅處理。此外,因應今次事故,民署將與勞工局協商,為日後同類型場所之工程,進一步訂定細化施工安全指引。至於肇事現場之損毀情況,民署須於解封後才可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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