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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使用化學品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日期:2010-12-31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化學品爆炸_易燃

化學品腐蝕性

化學品松節油

化學品助燃




進行裝修和翻新工程,都會使用化學品如溶劑和漆油,很多溶劑和漆油均屬危險化學品,部份更因洩漏或與其他化學品進行混合而產生危害。 常用於裝修、翻新工程及地盤常用的化學物品有下列各項:﹝一﹞油漆及保護性處理物質:瓷漆、底漆、光油;﹝二﹞膠黏劑:瀝青、合成橡膠;﹝三﹞磚石清潔劑:鹽酸、苛性鈉、酒精;﹝四﹞混凝土及沙漿添加劑:混凝土加速劑、混凝土減速劑、防水劑;﹝五﹞溶劑:天拿水、松節油、甲苯;﹝六﹞燃料:油渣、乙炔、石油氣和﹝七﹞其他:環保缸藥水、殺蟲水、潤滑油。 不當使用上列的化學物品,可能產生嚴重危害,如引起爆炸或火警;吸入或吞服有毒有害的氣體或懸浮粒子,會導致中毒;不當使用腐蝕性液體亦可能對身體造成灼傷;另外,不當接觸剌激性氣體會引致工作人員患上眼部疾病或皮膚炎。因此,在使用上列的化學物品時,需要注意安全使用的步驟,尤其是使用溶劑和漆油,必需遵守及謹記下列步驟: ﹝一﹞ 安全資訊:參考物料安全資料表﹝MSDS﹞及供應商提供的產品資料說明,在使用化學品前,先辨認危害特性並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並注意盛載容器上的標籤; ﹝二﹞ 辨認危害:認識有關溶劑和漆油等化學品的危害特性,以及和其他化學品接觸時所產生的危害及影響工作環境周圍的因素; ﹝三﹞ 安全措施:選擇較安全的代替品,採用工程控制措施,保持工作場地具良好通風,盡量在有抽風系統的條件下工作。使用爆炸性化學品或易燃化學品時,工作場所不能有明火或任何足以點火之熱力來源,了解及依照安全施工程序施工,並熟悉緊急應變程序; ﹝四﹞ 個人保護:使用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如防化手套、合適用途的呼吸保護器、防護面罩及防滑安全鞋; ﹝五﹞ 個人衛生:嚴禁徒手接觸或以口吸啜溶劑和漆油,使用化學品時嚴禁飲食和吸煙,使用化學品後應徹底清洗雙手。 另外,不應使用窄口的容器盛載溶劑和漆油,以防止熱能積聚,不可將易燃物體與助燃物品相互混合。 當在工作場所使用噴漆和溶劑漆油時,應作出適當的處理,以防止發生火警或爆炸,因為在噴漆工序中,溶劑和漆油會變成粒子懸浮於空氣中,而罐裝噴霧器的揮發劑亦是易燃物品,當工序中所採用的溶劑和漆油也是易燃物品時,兩者便會在空氣中混合成「易燃溶合物」,一遇火種,便會即時引起爆炸,釀成工業意外。因此,在這類工作場地必需嚴禁任何明火源頭,做好場地通風並抽走有害的噴霧,如場地實際上不允許,則應採用危害較低的建材施工,以及將工人在場工作的曝露時間縮短,並確保排氣和通風足夠。 當要進入大廈水箱進行有關維修工序時,必需要注意,應視這類工作地點為「密閉空間」及嚴格遵守和執行進入密閉空間的工作安全程序,尤其對易燃和爆炸性氣體的檢測,必需特別嚴謹。因為大部份的水箱,內外表層均會使用易燃有機溶劑進行施工處理,故工作人員在密閉的內層掃漆時,必需做足以下的安全措施,包括架設適當的防火設備以預防爆炸及火警的危險、提供足夠的鮮風,以及預防工作人員因溶劑而引致皮膚過敏或刺激性發炎。 另外,在進行防水工程、密閉空間的隔音工程和清除油漬工程時,工作人員均會使用到不同的化學品,如油性底及水性底漆油等,在稀釋過程中均需使用石油提煉的溶劑,該等溶劑有高度揮發性並會產生煙霧,對眼部及呼吸道造成有害的刺激,工作人員必需特別小心並適當採取個人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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