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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提供五百學額培訓重型客車司機
 
日期:2011-05-26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因應本澳社會持續發展的需要,包括提倡發展公共交通集體運輸系統和大型旅遊娛樂項目的相繼落成,勞工事務局預計本澳仍對重型客車司機有較大需求。為了協助行業儲備人力資源,勞工事務局將繼續開辦「重型客車司機培訓課程」,更擴大培訓範圍,課程除培訓學員考取D2(25座或以上)駕駛執照外,持有輕型汽車駕駛執照的人士亦可透過培訓課程考取D1(25座或以下)駕駛執照,預計可提供合共500個培訓名額。 考慮到企業接載乘客時,除了使用25座位以上之重型客車外,亦會使用25座位或以下的客車;加上旅遊旺季期間,行業對全職及兼職旅遊巴司機均有大量需求,故市場上對持D2(25座或以上)及D1(25座或以下)駕駛執照從業員的需求會大增。勞工事務局希望透過培訓課程及擴大培訓範圍,為有志從事重型客車司機工作的人士提供多一個就業渠道,並回應社會對有關從業人員的急切需求。 勞工事務局採取新措施,鼓勵考取駕駛執照的學員投身相關行業。學員須於入讀課程前支付入稟費、入場印花費及部份培訓費用共澳門幣6,000元,如學員能夠提交與企業簽署之 “預先聘用承諾協議書”,可獲減收培訓費用澳門幣2,000元,即只需繳交澳門幣4,000元。考取駕駛執照的學員如能在首3個月內任職重型客車司機,並連續從事6個月或以上,便可獲退還全部款項(過往學員必須支付入稟費及教車場入場印花費)。若學員在考取駕駛執照後第4至6個月內才任職重型客車司機,亦可獲退還所支付之培訓費用,即學員只需承擔入稟費及入場印花費共約澳門幣1,500元。上述措施是考慮到部份學員考取駕駛執照的目的是為了裝備自己,未必即時投身重型車司機行列,故此,勞工事務局希望透過新措施鼓勵學員即時投身重型客車司機行列,滿足市場對相關勞動力的需求。 課程現已接受報名,報名者需為符合申請相關駕駛執照考試條件之澳門居民。報考D1(25座或以下之重型客車)駕駛執照之基本條件為持有效C類(重型貨車)駕駛執照或持有效B類(輕型汽車)駕駛執照至少3年,而報考D2(25座以上之重型客車)駕駛執照則需已合格通過技術(機器)測驗、且持有效C類(重型貨車)駕駛執照至少一年或持有效D1(25座或以下之重型客車)駕駛執照。 查詢詳情可致電或親臨勞工事務局職業培訓廳,電話:28310680或83999906,地址澳門圓台街76號海洋工業中心第一期三樓及五樓,或瀏覽勞工事務局網頁www.dsal.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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