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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敦促承造商嚴格執行職安健措施 維護工人生命安全
 
日期:2012-05-24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林玉章敦促承造商維護工地及工人的工作安全

勞工事務局職安健廳長到工地了解安全早會情況
勞工事務局職業安全健康廳廳長林玉章帶領前線巡查人員今(24)前往位於氹仔柯維納馬路附近的建築工地,巡視地盤的職安健情況,並了解承造商舉行安全早會的情況,局方敦促承造商嚴格執行職安健措施,維護工人的生命安全,建立良好的職安健文化。局方指,鑒於建築工地每天工序各異、工作環境變化大,安全早會對於及時檢討安全施工程序和預防工傷、職業病等起重要作用。 局方敦促承造商每日須在工地召開『安全早會』,首先由安全督導員帶領工人進行早操,透過伸展運動使工人身體肌肉及關節得到舒展,以減低受傷的機會,更可建立團隊精神和加強彼此的合作默契,促進機構的安全文化。早操後由安全督導員、管工、領班向工人講解當天的工作和工序、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和存在安全隱患需要改善的地方,確保將各項安全須知直接傳達到地盤的每位工作人員,讓各人提高警惕,做好預防措施。參與安全早會的工程管理層及工人均認同安全早會能加強安全督導員、管工、領班及工人的直接溝通,有利於檢視和改善現行職安健措施的不足之處,共同做好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針對起重機械的安全操作方面,局方重申,必須先由具資格人士因應實際操作環境和情況作出風險評估及識別危害,並於安全早會上向工人講解,特別是提醒操作員在操作前必須檢查起重機械,清晰了解安全使用的最高負重額,確保起重機械已採用具有相應抗力及穩定性的機械裝置,以支撐負荷及承受壓力,而起重機械所座落的地面須具有足夠的承托力。另外,由於高空工作屬於高危工序,同樣不容忽視,在距離地面兩米或以上的地點工作,均被視為高空工作,安全督導員、管工、領班必須提醒工人注意下墮受傷、物料下跌傷人和工作平台倒塌等危害,並時刻監督工人使用適當的工作平台及配戴合適的安全帶。 按照第44/91/M號法令核准《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規定,承造商必須向工人講解工作上可能面對的危害,以及須遵守的預防及保護措施。勞工事務局敦促本澳承造商必須推行安全早會活動,提昇建築業工人的安全意識,培養地盤工人的安全工作習慣,實踐安全施工程序,加強工地的安全管理和職安健文化水平,減低工作意外及職業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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