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搭建竹棚時應注意的安全措施
 
日期:2012-10-24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在建築業中,經常需要搭建棚架進行一些必要的工序,如興建中的樓宇在進行上蓋工序時,必需在外牆搭建棚架,方便工作人員進行相關的工程。現時多被採用的棚架分有竹棚、金屬棚和竹通混合棚等,其中竹棚是最常被使用的棚架,除上述工程會使用竹棚外,其他諸如泥水施工、油漆工序及裝設水喉等工程,亦會使用竹棚,因此,竹棚之應用相當普遍。 不當使用竹棚,竹棚結構不符合規定,以及使用竹棚時不注意安全或甚至沒有實行安全措施,均可能造成下列意外:工作人員從高處跌下,工作人員被墮下物料撃傷,棚架倒塌,以及工作人員被困於倒塌的棚架下等,導致工作人員受傷甚至危及生命。 由於竹棚採用的竹子屬天然材料,其物料特性及品質比起金屬棚具較多不安全因素(如受天氣變化而出現腐爛、爆裂或折斷等),因此,正在建築地盤內搭建竹棚的承造商和僱主,在竹棚上工作的人員,均必須要經常注意竹棚的使用狀況,如發現竹棚有所異常,工作人員應立即向上呈報,並即時作出適當的處理或暫停使用,預防意外發生。勞工事務局呼籲業界在搭建和使用竹棚時,必須嚴格遵守法例的規定,並實行下列的安全措施: 一、 竹棚的任何部份,均需由構造良好及堅固的物料造成,如具足夠抗力及無瑕疵的竹杆,並以具足夠韌力的竹蔑和尼龍蔑連接等; 二、 竹棚必須由具資格人員指導及受過訓練的人士架設、更改或拆卸; 三、 已搭建的竹棚,須由具資格人員每月定期檢查,並按法例要求填寫認可表格; 四、 搭建竹棚時,其主竹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四米; 五、 搭建之竹棚,其在牆角處應以大橫杆連接; 六、 更換有問題的竹杆,以防止竹棚結構受到影響; 七、 必須使用金屬或木夾板建造的斜擋棚,而斜擋棚亦應符合下列特徵:斜擋棚必須具足夠抗力承擔下跌物體、由地面至首個擋棚之垂直距離不超過10米、擋棚間之垂直距離不超過20米,由垂直棚架起計,每個擋棚之水平闊度不少於2米,以及擋棚表面之金屬或木夾板必須牢固連結,以防止物料下跌; 八、 任何斜撐竹,在水平或垂直量度的距離必須少於20米; 九、 垂直竹棚應使用保護網,防止物料外跌; 十、 承造商應提供足夠的安全帶、獨立救生繩予工作人員使用,安全帶必須扣在獨立救生繩上,而獨立救生繩亦應繫緊在牢固點; 十一、 遇有惡劣天氣如暴雨、強風或颱風過後,必須由具資格人士對竹棚重新檢查,確定棚架結構未受惡劣天氣影響而損壞或變形後,才可繼續使用。 認真遵守法例規定,並確保安全措施有效執行,防止工作意外,人人有責。

返回
2016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版權所有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    電話:(853) 2856 4109    傳真:(853) 2855 0477    電郵:dsalinfo@dsal.gov.mo
 

使用者瀏覽及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