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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提醒業界注意擺臂起重機的安全操作
勞工事務局提醒業界注意擺臂起重機的安全操作
日期:2013-05-06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職業安全健康,
流動式擺臂起重機和塔式起重機(天秤)是建築工地最常被用作吊運的起重機械。在地盤內進行吊運工序時,正確使用起重機械可以迅速及有效地將大型設備和物料搬運到指定的位置,工作人員不需要進行體力處理操作,且節省人力資源。但若不正確操作,則可能會引致工作意外,嚴重的會導致人命傷亡和財物損失,後果非常嚴重。 操作流動式擺臂起重機常引起的意外包括:起重機翻側或下塌,吊臂或吊纜折斷,懸吊物料下跌、吊機觸及架空電纜,以及懸吊貨物撞及附近人員或物件等。 為防止由不當操作流動式擺臂起重機造成工作意外,承造商及僱員除須遵守下列的安全守則: 一、 起重機必須由具資格人士定期進行檢驗,確保機械運作良好; 二、 在操作起重機前,具資格人士需因應實際的操作環境、機械及起重裝置的情況作出評估,識別有關的危害,並須遵照法例之規定,定期進行測試和檢驗,填寫認可表格,確保機械處於安全操作狀態才可使用; 三、 必須由具資格人員操作起重機,並在吊索工及訊號員的協助下進行吊運工作; 四、 必須選擇合適的起重機類型,選擇時需考慮的因素包括:負荷物的重量和體積、吊運高度及負荷物移動的距離及範圍、吊運次數、頻率、所需使用的時間,以及當時地面和附近環境的情況等; 五、 起重機停留的地點必須具有足夠的抗力及穩定性,並可足夠承托起重機和負荷物的重量,在起吊貨物前,須將支撐架完全伸出及穩固地放在具有足夠抗力及穩定性的墊木上; 六、 經常檢查起重機械之安全負荷顯示器是否運作正常; 七、 操作人員離開時,不可將懸吊物停留在半空; 八、 在有工作人員走動的工地上進行吊運時,懸吊物的底部與地面的距離不可少於2米; 九、 吊臂的轉動及機械可移動部份在運作時與最近的障礙物須保持最少60厘米的距離;如障礙物是架空電纜,則安全距離不可少於3米; 十、 必須以正確的方式在貨物上安裝吊索,避免貨物下跌,並經常檢查吊索及吊具,如發現有損壞,必須停止使用及立即更換; 十一、 起重機只限用作垂直升降,並需設有觀察員監察負載物升降的路線; 十二、 禁止使用載貨起重機載人; 十三、 遇有惡劣天氣如暴雨、雷暴、強風或颱風來臨時,一律停止吊運工作; 勞工事務局呼籲從事吊運工序的工地承造商和僱員,必須認真遵守法例規定和有關的安全守則,以防工作意外發生,並共同創造和維護良好的安全工作環境,保障工作人員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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