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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呼籲安全使用竹棚
勞工事務局呼籲安全使用竹棚
日期:2013-06-27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職業安全健康,
竹棚是建築業中常用的工程輔助設施,由於竹棚採用的竹子屬天然材料,其物料特性及品質比起金屬棚,具有較多不安全因素,如受天氣變化而出現腐爛、爆裂或折斷等,因此,當不正確使用竹棚、竹棚結構不符合規定、使用竹棚時不注意安全或甚至沒有實行安全措施,均可能造成工人從高處跌下、工人被墮下物料撃傷、棚架倒塌,以及工人被困於倒塌的棚架等意外,導致人命傷亡。 因此,勞工事務局呼籲承造商、安全管理人員及在竹棚上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常注意竹棚的使用狀況,如發現竹棚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告知主管人員,並即時作出適當的處理或暫停使用,預防意外發生。此外,承造商及安全管理人員亦必須採取適當安全措施,確保工人不會因使用竹棚而構成危險。勞工事務局呼籲業界使用竹棚時,必須嚴格遵守第44/91/M號法令核准的《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的規定,並實行下列的安全措施: 一、 竹棚的任何部份,均需由構造良好及堅固的物料造成,如具足夠抗力及無瑕疵的竹杆,並用具足夠韌力的竹蔑和尼龍蔑連接等; 二、 竹棚必須由具資格人員指導及受過訓練的人士架設、更改或拆卸; 三、 已搭建的竹棚,須由具資格人員每30日作定期檢查,並按《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的規定填寫認可表格13; 四、 搭建竹棚時,其主竹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4米; 五、 搭建之竹棚,其在牆角處應以大橫杆連接; 六、 更換有糜爛及破裂等的竹杆,以防止竹棚結構及抗力受到影響; 七、 必須使用金屬或木夾板建造的斜擋棚,而斜擋棚亦應符合下列特徵:斜擋棚必須具足夠抗力承擔下跌物體、由地面至首個擋棚之垂直距離不超過10米、擋棚間之垂直距離不超過20米,由垂直棚架起計,每個擋棚之水平闊度不少於2米,以及擋棚表面之金屬或木夾板必須牢固連結,以防止物料下跌; 八、 任何斜撐竹,在水平或垂直量度的距離必須少於20米; 九、如地面泥土鬆軟,則須將竹棚豎立在堅固的墊板、石屎或鐵板上,以防竹棚下陷或倒塌; 十、 垂直竹棚應使用保護網,防止物料外跌; 十一、當棚架上的平台只供工人作通道時,闊度須不少於40厘米,如同時用作搬運物料,則闊度須不少於65厘米; 十二、棚架平台須設置具足夠強度的90厘米高圍欄及不少於15厘米高的踢腳板; 十三、棚架須設有上落設施,確保工人安全上落; 十四、 承造商應提供足夠的安全帶及獨立救生繩予工人使用,安全帶必須扣在獨立救生繩上,而獨立救生繩亦應繫緊在牢固點; 十五、 遇有惡劣天氣如暴雨、強風或颱風,必須停止所有工作;惡劣天氣過後必須由具資格人士對竹棚重新檢查,確定棚架結構未受惡劣天氣影響而損壞或變形後,才可繼續使用。 勞工事務局呼籲建築業界認真遵守法例規定,有效執行使用竹棚的安全措施,預防工作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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