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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就二年全日制學徒培訓課程學員反映的情況作出回應
 
日期:2013-09-25 分類: 新聞, 僱員, 僱主, 職業培訓及技能鑒定,
有關就讀勞工事務局二年全日制學徒培訓課程的學員反映關於其升級的情況,經局方了解事實,現回應如下:由勞工事務局舉辦的二年全日制學徒培訓課程,設有電氣裝置、電子及通訊和汽車機電三個課程,目的是培訓有志的青年人投身相關行業,完成課程的學員擁有相等於高中二年級的學歷。 在該課程的考核制度方面,法律規定就讀第一學年的學員僅可帶一科不低於8分(滿分為20分) 的不合格科目升讀第二學年,經補考後,若學員不合格的科目仍超過一科,學員可選擇重讀課程,以打好基礎,局方並不會因為學員某些科目不合格而要求其退學,以上考核制度目的是為了確保課程的質素及學員的專業技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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