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投訴和異議的處理
服務資料:
執行單位:勞工事務局
其他單位/部門:--
申請地點:

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一樓組織及工作程序小組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服務簡介
(服務範圍):
--
查詢方式:

電話:8399 9213 / 8399 9209 / 8399 9194
傳真:2855 0497
網址:www.dsal.gov.mo


首次申請

手續資訊: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欲對勞工事務局服務提出意見或投訴的人士
申請方式:

1. 電話:2858 1861
2. 傳真:2855 0497
3. 電郵:dsalopt@dsal.gov.mo
4. 意見箱:
(1) 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地下大堂接待處;
(2) 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地下就業拓展處;
(3) 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一樓勞動監察廳;
(4) 澳門馬揸度博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職業安全健康廳;
(5) 圓臺街七十六號海洋工業大廈三樓職業培訓廳;
(6) 望廈平民新村職業培訓廳;
(7) 黑沙環第六街威雄工業大廈一樓職業培訓廳。
5. 親臨本局向工作小組提出

必須遞交文件:沒有
可補交文件:沒有
必須出示文件:沒有
其他有利文件:沒有
批准申請後應遞交文件:沒有
費用(或稅項):無須
保證金:無須
質量指標:項目 --- 服務承諾
投訴和異議的處理(1) --- 30天內回覆

(1) 須具名及提供直接聯繫的地址及電話
備註事項:

1. 在處理投訴時,倘有需要才會將相關資料轉交被投訴人及處理本個案的人士或機構;此外,基於調查或訴訟的需要,有關資料亦可能轉交警察當局或司法機關;
2. 根據第5/98/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建議、投訴或異議得被銷毀;
3. 根據上述法令同條第三款的規定,對於留下身分資料及地址的投訴及異議人士,本局會在收到有關投訴及異議當日起計四十五天內給予答覆;
4. 根據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您有權申請查閱、更正或更新您存於本局的個人資料;
5. 本局會透過郵寄具收件回執之掛號信向留下身分資料及地址的投訴及異議人士給予答覆。
 

 

表格下載:意見表
法例網址:

1. 2月2日
第5/98/M號法令

2. 10月25日
第13/200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